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激励尼龙产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创新,由神马实业公司自2019年开始捐资在我校尼龙产业技术学院设立“神马尼龙奖助学金”和“神马尼龙学科竞赛奖”,每年合计2万元。
第二条 为切实落实好“神马尼龙奖助学金”和“神马尼龙学科竞赛奖学金”项目,规范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工作,更好发挥奖学金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励对象和评定标准
第三条 奖励对象
尼龙产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在校四年级的优秀学生。
第四条 奖励人数及金额
1、神马尼龙奖助学金(合计15000元)
一等奖: 1 人;奖金额为人民币 3000 元整;
二等奖: 3 人;奖金额为人民币 2000 元整;
三等奖: 6 人;奖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整。
2、神马尼龙学科竞赛奖学金(合计5000元)
按照神马尼龙学科竞赛奖学金评分细则,不设人数限制,只要竞赛获奖或者发表论文、申请项目、专利均可获得奖学金,具体金额按照实际人数调整,按照5:3:2设置三等,人均金额不超1000元。还可酌情增加优秀奖,对于参加科创、创新创业等活动,但是未获奖的同学给予校级200元、省级500元不等的奖励。
第五条 评定标准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无违纪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
4、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技术研究、科技活动或社实会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持的毅力。
5、神马尼龙奖助学金获得者需无挂科现象。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章 申请和评审
第六条 每年10月份,澳门十大娱乐网站平台通过校园网主页向尼龙产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发布“神马尼龙奖助学金”、“神马尼龙学科竞赛奖学金”申请公告。
第七条 尼龙产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根据相关公告提出申请,对照《神马尼龙奖助学金评分细则》和《神马尼龙学科竞赛奖评分细则》,填写附件1《神马尼龙奖助学金申请表》和附件2《神马尼龙学科竞赛奖学金申请表》﹔
第八条 每年10月上旬,材化学院对应年级辅导员对学生申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给出初评意见,将初评结果清单及学生详细资料(申报评审表、学业成绩、论文、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提交材化学院评审委员会。
第九条 每年10月底前,评审委员会按照《神马尼龙奖学金评定办法》和《神马尼龙奖助学金评分细则》和《神马尼龙学科竞赛奖评分细则》对获奖学生进行选拔。
第十条 公示无异议后,材化学院向神马实业公司报送评选结果。
第十一条 神马实业公司于每年11-12月份进行奖学金发放。
第四章 发放和监督
第十二条 对应班级辅导员组织受助学生填写《“神马奖学金”获得者领取奖学金签收单》,统一将奖学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受助学生本人在平顶山市开户的中国建设银行存折或账号中。
第十三条 在推荐评定过程中,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实行辅导员、学院二级责任制。
第十四条 评选结果应当在材化学院网站或公共宣传栏中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班级、金额及举报电话、联系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材化学院学生助学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十七条 申请人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等情况将取消评选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一)神马尼龙奖学金评分细则
材料总分100分,由实践环节、加权成绩、科创成绩三部分得分构成,请各位老师按照该细则对照申请学生材料进行打分。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加权成绩(50分) |
在尼龙产业技术学院专业排名前10%之内 |
50 |
在尼龙产业技术学院专业前11%-20% |
45 |
在尼龙产业技术学院专业前21%-30% |
40 |
在尼龙产业技术学院专业前31%-40% |
35 |
在尼龙产业技术学院专业前41%-50% |
30 |
实践环节(30分) |
集中实践、单列实验、综合性大实验、课程设计等环节,优,90分以上 |
5分/科 |
集中实践、单列实验、综合性大实验、课程设计等环节,良,89-80 |
4分/科 |
集中实践、单列实验、综合性大实验、课程设计等环节,中,70-79 |
3分/科 |
集中实践、单列实验、综合性大实验、课程设计等环节,及格,60-69 |
2分/科 |
科创成绩(20分) |
按照神马尼龙学科竞赛奖评分细则进行计算 |
20 |
注:(1)单项计算超出该项目总分,按项目最高分算,按照实际分数进行排名。(2)学科竞赛分数由神马尼龙学科竞赛奖分数折算而得。(3)排名比例按四舍五入方式计数。
(二)神马尼龙学科竞赛奖评分细则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备注 |
科研能力 (90) |
国家级比赛一等奖或同等级奖项、二等奖、三等奖 |
80、40、30 |
前5名按此分值;6-10名减半 |
省级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40 、20、15 |
市级或校级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20、10、5 |
前3名按此分值;4-6名减半,第6名后再减半 |
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科研、科创、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结项 |
立项:60、30、10、5, 结项:80、40、20、10 |
前3名按此分值;4-6名减半;第6名后再减半。同一项目按最高分计算 |
SCI论文、国内中文核心期刊或行业内知名会议论文、CN级刊物论文,一篇 |
80、40、20 |
前5名按此分值;6-10名减半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
80,40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公开 |
30,15 |
申优材料(10分) |
态度认真、内容详实、排版工整、资料齐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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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较认真、内容较详实、排版较工整 、资料基本齐全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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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一般、内容简单、排版较差 、资料不全 |
3 |
|
注:(1)单项计算超出项目总分,按项目最高分算,排名按照实际分数进行比较。(2)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或者获得不同层次的奖项,按照最高的一个等级计算一次。